详细内容

民告官 打赢了

杭州某房地产公司在对原320国道及两旁地段进行拆迁改造,开发建设住宅小区时,由于和4户拆迁户发生拆迁纠纷,逐申请当地建设局向该4户拆迁户发出《强制拆迁裁决书》,期限为半个月内必须腾空拆除。拆迁户如有不服,可起诉或向上级政府复议,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。眼看房子即将被强制拆迁,4户拆迁户急忙派代表找到骆宝龙律师,两个算是比较能干的代表,到了骆律师的办公室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,他们说拆迁户中有人已经急出病来了。出于律师的同情心和责任感,骆律师放下其他案子,马上赶赴余杭现场,一面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涉,一面着手调查和准备起诉。经过调查发现,房屋拆迁裁决书所认定的拆迁面积和实际面积的完全不符;裁决书对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所运用的文件是错误的、也是过时的;房屋拆迁裁决书事实不清、主要证据不足、适用法律、法规错误。骆律师便把这些意见陈述到法院,最后法院采纳了骆律师的代理意见,判决确认这份房屋《强制拆迁裁决书》违法。4户拆迁户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。

快速链接

Copyright 2014-2020 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. 浙ICP备2020045679号-1

联系我们

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太和广场1号楼603

微信:13372512978  

电话:0571-85130819   监督电话:13805716536

骆宝龙律师

骆律师


联系微信

实时咨询

seo se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