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欠了七年的借款终于被收回杭州的张女士在7年前借给朋友程某5万元钱,并约定利息按每月5分计算。后来张女士一直找不到程某,这笔欠款也就一直拖着没有收回。过了2年后,张女士以为已经超过了法律的诉讼时效,对这笔钱不抱任何希望。谁知,事隔7年后,张女士在一次法律咨询会上,抱着试试看的心情,向骆宝龙律师讲起了这笔借款多年没有讨回的事。骆律师看了借条的内容,了解了详情案情后,发现借条并没有约定具体还款的时间,且没有证据证明张女士曾去催讨过,所以认为这笔借款还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的,便按国家标准重新计算了这7年来的借款利息,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计算,仅利息就有11万余元。 后来张女士委托骆律师起诉到法院,法院在一个月内就解决了该纠纷,张女士终于收回了外借长达7年多的借款。 |